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江陰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41)防院字第054號
原始職業
聯勤總部監護第六營中士看護
被起訴時年齡
27歲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黃更生
起訴日期
民國41年9月8日
審理機關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41)防院字第054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本件不付軍法審判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黃更生
終審日期
民國41年9月8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