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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九江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書字號
(61)秤琪字第6191號、(62)警檢訴字第028號
原始職業
台南女子商業職業學校教員 省立彰化女中教員
被起訴時年齡
48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陳珩於民國卅五年就讀江西南昌國立中正大學時,由周匪之剛(在大陸)吸收參加該校匪黨讀書會,卅六年五月在江西南昌由魏匪尚書(在大陸)介紹加入共產匪黨,接受周匪之剛領導,卅七年八月來台後,在台南市與朱程鑫(已判刑)夏湘藜經常聚會,研商為匪活動未果(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方靄華
起訴日期
民國61年10月16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文件字號
(61)秤理字第7187號、(62)初特字第20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5條)
審理人
張玉芳(審判長)、方彭年(審判官)、孟廷杰(審判官)
書記官
臧家正
審理日期
民國61年12月4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61)秤理字第7187號、(62)初特字第20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5條)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臧家正
終審日期
民國61年12月4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