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42)屋角字第2325號
原始職業
海軍軍官學校洗衣2等兵
被起訴時年齡
29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於民國三十五年正月間在山東萊陽姜汪莊原籍參加共匪青救會組織,為匪宣傳。卅六年一二月,在匪新六師六連當兵。半月潛逃青島中正中學當公役。(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卅八年青島撤退,乘海牛輪來台,……因青島市之國民身份證遺失,乃將左伯誠給張景三之退役證相片撕去,黏貼其本人照像,持向基隆市仁愛區公所申報戶籍,請領國民身份證。(其他)
卅九年正月,由孔祥禮介紹,補入本軍馬公第二醫院充洗衣技工。同年十二月送先鋒營受訓。四十年四月派本部診療所服役。同年九月調軍官學校充洗衣冰。嗣與同事不睦,調派清潔班服役,因不滿現狀,於同年十二月間在該校門口花園內鈴麻樹上書寫「反飢餓反暴勢」「可慘的清潔兵天空黎明忙掉了歹命」等反動標語。(以文字圖畫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者)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呂秀亭
起訴日期
民國4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