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李張瑞組織匪偽讀書會吸收黨羽從事叛亂工作(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參加叛亂之組織
被告李張瑞於三十八年初受蘇榮生之慫恿組織讀書會彭瑞炎吳榮河均曾參加該會嗣復受蘇榮生勸誘同加入匪之組織水利小組(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李張瑞一名照意圖顛覆政府實行罪改處死刑(原判十五年)(其他)
加入匪幫組織且多有積極為匪工作之事實(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