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蘇榮生為重要匪幹策劃叛亂(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被告蘇榮生張天經林炳欽鄭水順四名均於三十八年間先後參加朱毛匪幫蘇榮生林炳欽任匪台灣省工作委員會斗六地區委員張天經鄭水順編列林內小組經常開會討論爭取民心吸收黨羽等問題並從事叛亂工作(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蘇榮生授意組織讀書會之發起者為該會之領導份子以反動書刊相互傳讀並將參加讀書會之份子暗中考核冊報蘇榮生旋由蘇將李吸收加入匪幫組織(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