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亷龐字第728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受另案在押叛徒郭明哲交閱反動書刊,思想左傾,先後抄錄「何謂民主」及匪黨黨章以備研讀,復與郭明哲裝印匪出版之「青年與修養」及收藏違禁書,並代另案在押叛徒王三派傳語焚檓禁書,暨為現已自首叛徒劉占顯覓地藏匿,收藏匪五星旗、反動書刊(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惟以其曾經自首時,雖未將郭明哲王三派及代劉占顯藏匿五星旗等事實供出,但已具悔悟之心(自首或反正來歸者)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周至柔(參謀總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