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匪幫並供給叛徒物資及擔任聯絡工作(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於四十一年元月經在押另案匪徒陳旬煙帶入匪伏之台北縣鹿窟村武裝基地由在逃叛徒陳春慶介入朱毛匪幫同〈四一〉年三月陳春英率同乃弟陳春陽至匪上開基地參加匪組織及攜汽油二斤供匪使用(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係於四十一年參加匪黨組織且有為匪吸收份子等工作(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