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暫無資料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忠貞部隊將校班上校坿員,前任滇省車里等四縣聨防指揮官時,於卅八年二月被土著匪幫車佛南支隊俘虜後,任該匪支隊副參謀長數月後滇省保安團馳援,即乘機逃出赴昆明轉返保山原籍,嗣遭共匪清算,又逃至我留緬游擊部隊工作,四十二年隨隊來台未經據實填報(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