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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精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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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魯精華
性別
男
出生年(西元)
1932
籍貫(省)
河北
籍貫(縣、市)
清豐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審判流程圖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馬祖第0914部隊3營營部連下士
被起訴時年齡
26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暫無資料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暫無資料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第2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馬祖守備區指揮部
審理文件字號
(45)理覆字第70號
公訴人
辯護人
梅先覺
辯護人性質
暫無資料
判決主文
預備投降叛徒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其餘部分無罪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10年、
褫奪公權
5年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7條)、刑法(10條)、刑法(37條)、戰時軍律(5條3項)
審理人
褚振國
(審判長)、
李士浩
(審判官)、
王忠純
(審判官)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5年12月18日
第3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陸軍總司令部
審理文件字號
(46)覆判字第43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聲請駁回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10年、
褫奪公權
5年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7條)、刑法(10條)、刑法(37條)、戰時軍律(5條3項)
審理人
林廷橋
(審判長)、
梁少三
(審判官)、
梁揚曾
(審判官)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6年2月27日
終審裁判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機關
陸軍各單位 (各地防衛司令部、各軍團、軍、師、團、營、連等單位)
裁判年度
民國45年
裁判書字號
(45)理覆字第70號
公訴人
辯護人
梅先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預備投降叛徒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其餘部分無罪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7條)、刑法(10條)、刑法(37條)、戰時軍律(5條3項)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10年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褚振國
、
李士浩
、
王忠純
書記官
終審日期
民國46年2月27日
判決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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