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文件字號
(44)有審字第2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共同意圖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財產沒收
有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懲治叛亂條例(4條1項11款)、懲治叛亂條例(7條)、刑法(28條)、刑法(55條)
書記官
洪誠中
審理日期
民國4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