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41)安澄字第4472號
原始職業
商
被起訴時年齡
28歲
被控犯行描述
卅八年春間經施部生介入上開匪黨(台中市工作委員會)直接由施匪領導與施部生呂國昭等在其家集會六次討論發展組織吸收黨羽并單線負責情報聯絡等工作四十年九月施部生被捕遂自動向國防部保密局台中站自首惟於自首期間內心悚懼未將組織全部供出故未取得自首證件(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高國泰
起訴日期
民國41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