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江寧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書字號
(44)安准字第2588號
原始職業
中國國民黨福建省特派員辦公處第一組助理幹事
被起訴時年齡
34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石聚陽
起訴日期
民國44年6月29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44)安准字第2588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不付軍法審判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石聚陽
終審日期
民國44年12月10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