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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阿明、繼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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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倪阿明、繼河明
性別
男
出生年(西元)
1930
籍貫(省)
臺灣省
籍貫(縣、市)
臺北市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審判流程圖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郵差
被起訴時年齡
21歲
同案被告
暫無資料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暫無資料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暫無資料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第2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
審理文件字號
(38)訴字第17號
公訴人
馮正樞
辯護人
劉學恆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共同預備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
同案被告
李薰山
、
林如堉
、
劉招枝
、
陳新財
、
周買
、
鄭文秀
、
許萬春
、
林溪海
、
張家聲
、
劉永和
、
高金財
、
王存賢
、
陳世沛
、
黃輝煌
、
陳隆得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1年4月、
褫奪公權
1年
財產沒收
無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法(28條)、刑法(100條2項)
審理人
高炎楙
(審判長推事)、
章粹吾
(推事)、
羅萃儒
(推事)
書記官
李光明
審理日期
民國38年12月26日
終審裁判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機關
台灣高等法院
裁判年度
民國38年
裁判書字號
(38)訴字第17號
公訴人
馮正樞
辯護人
劉學恆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共同預備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
同案被告
李薰山
、
林如堉
、
劉招枝
、
陳新財
、
周買
、
鄭文秀
、
許萬春
、
林溪海
、
張家聲
、
劉永和
、
高金財
、
王存賢
、
陳世沛
、
黃輝煌
、
陳隆得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法(28條)、刑法(100條2項)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1年4月
財產沒收
無
終審審理人
高炎楙
、
章粹吾
、
羅萃儒
書記官
李光明
終審日期
民國38年12月26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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