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溫嶺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40)則剴起字第185號
原始職業
無業
被起訴時年齡
30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該鄉居民林妹頭於卅九年元月間,曾充匪「民兵」一月,得谷兩百餘斤,於四十年八月初,偕同王章桂、陳妹保等潛返大陳。(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曹小霆
起訴日期
民國40年12月20日
審理機關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暫無資料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暫無資料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暫無資料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終審日期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