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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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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檢索
包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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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包福生
性別
男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浙江
籍貫(縣、市)
青田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審判流程圖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檢視影像
起訴機關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
起訴書字號
(42)安序字第0053號
原始職業
警務員
被起訴時年齡
35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不起訴
起訴檢察官
端木棪
書記官
宋定亞
起訴日期
民國42年1月13日
終審裁判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機關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
裁判年度
民國42年
裁判書字號
(42)安序字第0053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不付軍法審判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端木棪
書記官
宋定亞
終審日期
民國42年1月13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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