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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嘉義市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教員
被起訴時年齡
26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39)訴字第9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本件不受理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孫德耕(審判長推事)、余高堅(推事)、周以文(推事)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39年9月19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40)訴字第5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致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不適用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法(28條)、刑法(55條)、懲治盜匪條例(5條1項1款)
審理人
霍維四(審判長推事)、章粹吾(推事)、夏華夏(推事)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0年12月27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41)台特覆字第8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原判決核准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無改判(聲請駁回或自為判決)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陳綱(審判長推事)、陸雪塘(推事)、陳樸生(推事)、李百鈞(推事)、王之倧(推事)
書記官
李世平
審理日期
民國41年6月0日
審理機關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40)訴字第5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致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法(28條)、刑法(55條)、懲治盜匪條例(5條1項1款)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終審日期
民國41年6月0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