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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檢索
白兵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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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白兵衛
性別
男
出生年(西元)
1916
籍貫(省)
江蘇
籍貫(縣、市)
吳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審判流程圖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台灣電力公司天冷工程處總務組長
被起訴時年齡
35歲
同案被告
暫無資料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暫無資料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暫無資料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第2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
審理文件字號
(39)安潔字第1949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藏匿叛徒
同案被告
陸建唐
、
陸敬德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5年、
褫奪公權
3年
財產沒收
有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4條1項7款)、刑法(59條)
審理人
陳慶粹
(審判長)、
顏忠魯
(審判官)、
邢炎初
(審判官)
書記官
洪諒盛
審理日期
民國39年8月12日
第3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國防部
審理文件字號
法簽字第317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共匪侵入武漢,另一被告陸建德被俘附匪,後接受匪方使命來台,策動軍隊叛變及搜集軍事情報,抵台後,潛伏被告白兵衛家中。(包庇或藏匿叛徒者)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周至柔
(參謀總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39年9月8日
第4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總統(府)
審理文件字號
機秘(乙)第6979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劉士毅
(總統府參軍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39年9月9日
第5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總統(府)
審理文件字號
機秘(乙)第6979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蔣中正
(總統)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39年9月12日
第6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總統(府)
審理文件字號
聯芬字第390232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傅亞夫
(總統府駐國防部連絡室主任)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39年9月12日
第7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國防部
審理文件字號
勁助字第761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郭寄嶠
(副參謀總長(執行官))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39年9月18日
第8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
審理文件字號
(39)安潔字第1949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藏匿叛徒
同案被告
陸建唐
、
陸敬德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5年、
褫奪公權
3年
財產沒收
有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不適用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4條1項7款)、刑法(59條)
審理人
陳慶粹
(審判長)、
顏忠魯
(審判官)、
邢炎初
(審判官)
書記官
洪諒盛
審理日期
民國39年9月18日
終審裁判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機關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
裁判年度
民國39年
裁判書字號
(39)安潔字第1949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藏匿叛徒
同案被告
陸建唐
、
陸敬德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4條1項7款)、刑法(59條)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5年
財產沒收
有
終審審理人
陳慶粹
、
顏忠魯
、
邢炎初
書記官
洪諒盛
終審日期
民國39年9月18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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