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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檢索
陳顯德
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陳顯德
性別
男
出生年(西元)
1918
籍貫(省)
臺灣省
籍貫(縣、市)
嘉義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審判流程圖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無
被起訴時年齡
34歲
同案被告
暫無資料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暫無資料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暫無資料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第2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
審理文件字號
(40)安潔字第0978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明知為匪諜而不檢舉
同案被告
鍾國輝
、
李旺輝
、
周子良
、
黃清淵
、
陳英泰
、
葉瑤瑞
、
張昌華
、
李珧香
、
梁良齊
、
楊榮山
、
徐立
、
陳文溝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7年、
褫奪公權
5年
財產沒收
無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9條)
審理人
殷敬文
(審判官)
書記官
黃柱中
審理日期
民國40年3月7日
第3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國防部
審理文件字號
則副字第0445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知簡吉陳顯富為匪徒而不檢舉(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或縱容之者)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周至柔
(參謀總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0年4月3日
第4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
審理文件字號
(40)安潔字第0978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明知為匪諜而不檢舉
同案被告
鍾國輝
、
李旺輝
、
周子良
、
黃清淵
、
陳英泰
、
葉瑤瑞
、
張昌華
、
李珧香
、
梁良齊
、
楊榮山
、
徐立
、
陳文溝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7年、
褫奪公權
5年
財產沒收
無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無改判(聲請駁回或自為判決)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9條)
審理人
殷敬文
(審判官)
書記官
黃柱中
審理日期
民國40年4月3日
終審裁判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機關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
裁判年度
民國40年
裁判書字號
(40)安潔字第0978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發交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同案被告
鍾國輝
、
李旺輝
、
周子良
、
黃清淵
、
陳英泰
、
葉瑤瑞
、
張昌華
、
李珧香
、
梁良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9條)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7年
財產沒收
無
終審審理人
殷敬文
書記官
黃柱中
終審日期
民國40年4月3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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