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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照片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屏東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被起訴時年齡
43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文件字號
(40)安潔字第0978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共同變造關於身份之證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刑法(100條1項)、刑法(212條)、刑法(28條)
審理人
殷敬文(審判官)
書記官
黃柱中
審理日期
民國40年3月7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則副字第0445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於卅六年四月加入匪黨利用教員職務灌輸學生左傾思想吸收黨徒發展農運爭取群眾(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為避免檢查逮捕塗改其國民身份證(其他)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周至柔(參謀總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0年4月3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文件字號
(40)安潔字第0978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共同變造關於身分證之證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無改判(聲請駁回或自為判決)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刑法(100條1項)、刑法(212條)、刑法(28條)
審理人
殷敬文(審判官)
書記官
黃柱中
審理日期
民國40年4月3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40)安潔字第0978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共同變造關於身分證之證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刑法(100條1項)、刑法(212條)、刑法(28條)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黃柱中
終審日期
民國40年4月3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