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
:::
網站導覽
字級
大
中
小
最新公告
使用說明
資料檢索
資料分析
常見問答
參考資源
開放資料
:::
首頁
資料檢索
劉景祥
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劉景祥
性別
男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福建
籍貫(縣、市)
福州市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審判流程圖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僱員
被起訴時年齡
24歲
同案被告
暫無資料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暫無資料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暫無資料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第2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
審理文件字號
(39)安禮字第2362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共同盜用公印足以生損害於公家
其餘部份無罪
同案被告
沈鎮南
、
林良桐
、
史國英
、
邵毓秀
、
雷大効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1年
財產沒收
無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法(218條2項)
審理人
陳仙洲
(審判長)、
林樹文
(審判官)、
張能祺
(審判官)、
邵彬如
(審判官)、
邢炎初
(審判官)
書記官
沙思奇
審理日期
民國39年10月0日
第3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國防部
審理文件字號
(39)法簽字第488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發還復審(其他)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不同意,未提出刑度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周至柔
(參謀總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39年11月25日
第4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總統(府)
審理文件字號
暫無資料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大於 1年
財產沒收
無
被控犯行描述
發回復審(其他)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不同意,從重量刑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劉士毅
(總統府參軍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39年12月2日
第5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總統(府)
審理文件字號
機秘(乙)第8383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蔣中正
(總統)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39年12月22日
第6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總統(府)
審理文件字號
聯芬字第390392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蔡大冶
(總統府駐國防部連絡室高參)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39年12月23日
第7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國防部
審理文件字號
勁助字第1249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郭寄嶠
(副參謀總長(執行官))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39年12月30日
第8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
審理文件字號
(40)安潔字第1356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共同盜用公印足以生損害於公眾
其餘部份無罪
同案被告
邵毓秀
、
雷大効
、
洪子瑜
、
楊鴻松
、
施嘉鏐
、
何銘彬
、
孫卓卿
、
陳乃東
、
潘鋕甲
、
莊永基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1年
財產沒收
無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不適用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法(218條2項)
審理人
鄭冰如
(審判長)、
邵彬如
(審判官)、
林樹文
(審判官)、
張能祺
(審判官)、
邢炎初
(審判官)
書記官
沙思奇
審理日期
民國40年3月31日
第9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國防部
審理文件字號
則副字第0579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偽造公文書(其他)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周至柔
(參謀總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0年4月21日
第10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總統(府)
審理文件字號
暫無資料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周至柔
(參謀總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0年4月23日
第11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總統(府)
審理文件字號
乾瑞字第40216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楊學房
(總統府駐國防部連絡室主任)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0年4月24日
第12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國防部
審理文件字號
(40)則副字第0651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鄭介民
(參謀次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0年4月30日
第13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
審理文件字號
(40)安潔字第1356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共同盜用公印足以生損害於公眾
其餘部份無罪
同案被告
邵毓秀
、
雷大効
、
洪子瑜
、
楊鴻松
、
施嘉鏐
、
何銘彬
、
孫卓卿
、
陳乃東
、
潘鋕甲
、
莊永基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1年
財產沒收
無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不適用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法(218條2項)
審理人
鄭冰如
(審判長)、
邵彬如
(審判官)、
林樹文
(審判官)、
張能祺
(審判官)、
邢炎初
(審判官)
書記官
沙思奇
審理日期
民國40年4月30日
終審裁判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機關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
裁判年度
民國40年
裁判書字號
(40)安潔字第1356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共同盜用公印足以生損害於公眾
其餘部份無罪
同案被告
邵毓秀
、
雷大効
、
洪子瑜
、
楊鴻松
、
施嘉鏐
、
何銘彬
、
孫卓卿
、
陳乃東
、
潘鋕甲
、
莊永基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法(218條2項)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1年
財產沒收
無
終審審理人
鄭冰如
、
邵彬如
、
林樹文
、
張能祺
、
邢炎初
書記官
沙思奇
終審日期
民國40年4月30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