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39)翌晏字第30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参加叛亂集會
同案被告
財產沒收
無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6條)
書記官
譚文彬
審理日期
民國38年12月21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39)翌晏字第30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参加叛亂集會
同案被告
財產沒收
無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不適用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6條)
書記官
譚文彬
審理日期
民國39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