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皇中法8289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姚清澤供二十一歲,台北市人,三十七年九月參加奸黨組織,隸屬成功中學支部,受王某領導擔任統戰工作,曾發展彭蘊炫張英俊游英等三名,加入奸黨等語,該犯經說服後,自動供出上情,並供出台大匪方線索,因而擴大破獲對吾人貢獻甚多,該犯對其過去所為亦深感悔悟,願自新悔過,擬免除其刑,由本局運用,偵補成功支部漏網匪犯。(其他)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毛人鳳(國防部保密局局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3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