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70)障抗裁字第1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原裁定撤銷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撤銷判決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劉岳平(審判官)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7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