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照片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惠安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書字號
(52)晴普字第1131號
原始職業
營造商
被起訴時年齡
57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蘇鐵化之兄蘇鴻樹參加匪黨外圍組織後,在廈門開設惠民醫院,以作共匪之聯絡站。陳匪宜耿於民國廿一年舉辦「展望週刊」為匪宣傳時。經常前往該院向蘇鴻樹接洽匪黨工作,蘇鴻樹對蘇鐵化從不避諱。卅五年陳宣耿來台後服務於台灣省政府交通處,蘇鐵化知悉後,始終未告密檢舉。(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或縱容之者)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羅衡
起訴日期
民國52年11月14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文件字號
(52)警審特字第45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9條)
審理人
蔡慕陶(審判官)
書記官
李子新
審理日期
民國53年3月13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52)警特字第45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9條)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李子新
終審日期
民國53年3月13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