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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檢索
高紹斌
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高紹斌
性別
男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遼寧
籍貫(縣、市)
義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審判流程圖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無
被起訴時年齡
38歲
同案被告
暫無資料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暫無資料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暫無資料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第2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
審理文件字號
(42)審三字第50號
公訴人
周濟良
辯護人
馬心聲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故意陷害誣告他人參加叛亂之集會
同案被告
劉成斌
、
李光浦
、
陳知青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5年、
褫奪公權
3年
財產沒收
無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10條1項)、刑法(169條2項)、刑法(210條)、刑法(216條)、刑法(55條)、刑法(59條)、懲治叛亂條例(5條)
審理人
梅綬蓀
(審判官)
書記官
魏俊生
審理日期
民國42年10月2日
第3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國防部
審理文件字號
(43)清澈字第113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被告高紹斌……偽造聯絡暗語拍照信一件呈案欲邀功而謀職位(其他)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周至柔
(參謀總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3年1月23日
第4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
審理文件字號
(42)審三字第50號
公訴人
周濟良
辯護人
馬心聲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故意陷害誣告他人參加叛亂之集會
同案被告
劉成斌
、
李光浦
、
陳知青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5年、
褫奪公權
3年
財產沒收
無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不適用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10條1項)、刑法(169條2項)、刑法(210條)、刑法(216條)、刑法(55條)、刑法(59條)、懲治叛亂條例(5條)
審理人
梅綬蓀
(審判官)
書記官
魏俊生
審理日期
民國43年1月23日
終審裁判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機關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
裁判年度
民國42年
裁判書字號
(42)審三字第50號
公訴人
周濟良
辯護人
馬心聲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故意陷害誣告他人參加叛亂之集會
同案被告
劉成斌
、
李光浦
、
陳知青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10條1項)、刑法(169條2項)、刑法(210條)、刑法(216條)、刑法(55條)、刑法(59條)、懲治叛亂條例(5條)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5年
財產沒收
無
終審審理人
梅綬蓀
書記官
魏俊生
終審日期
民國43年1月23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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