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41)東#檢字第1115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不付軍法會審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陳作偉(軍事檢察官)
書記官
王守經
審理日期
民國41年11月26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其他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41)東#檢字第1115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不付軍法會審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不適用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陳作偉(軍事檢察官)
書記官
王守經
審理日期
民國42年2月17日
審理機關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41)東#檢字第1115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不付軍法會審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王守經
終審日期
民國42年2月17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