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振永於本年三月二日左右在斗六鎮街路上,明知黃蓮磺由他人搶奪之贓物,竟敢收受並寄藏衣服二件,金戒指一個,同月四日又被莊永庭勸誘參加預備到嘉義攻擊國軍之斗六特別隊(其他)
寄藏贓物
參與以犯罪為宗旨之結社
上訴駁回
緩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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