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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檢索
沈毅2
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沈毅2
性別
男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上海市
籍貫(縣、市)
暫無資料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審判流程圖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檢視影像
起訴機關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
起訴書字號
(40)安澄字第2447號
原始職業
北光輪二副
被起訴時年齡
36歲
同案被告
徐嘉發
、
吳炳浩
、
王俊鏗
、
趙硯臣
、
周雲龍
被控犯行描述
隨輪來香港後曾于三十九年三月去滬一次有匪區上海市種痘証可証苟非與匪區有間接人事關係何能出入自由(情節輕微而有感化必要者,交付感化)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
(8條1項2款)、
戒嚴法
(8條2項)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
、
交付感化
、
未具體求刑
起訴檢察官
蕭與規
書記官
高國泰
起訴日期
民國40年7月2日
第2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
審理文件字號
(40)安潔字第2866號
公訴人
蕭與規
辯護人
張元傑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無罪
同案被告
徐嘉發
、
吳炳浩
、
王俊鏗
、
趙硯臣
、
周雲龍
刑度與刑期
無罪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甘勵行
(審判官)
書記官
徐松泉
審理日期
民國40年8月6日
第3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國防部
審理文件字號
(40)則副字第1397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無罪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周至柔
(參謀總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0年8月28日
第4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總統(府)
審理文件字號
暫無資料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無罪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周至柔
(參謀總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0年9月4日
第5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總統(府)
審理文件字號
(40)貞昆字第40520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無罪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楊學房
(總統府駐國防部連絡室主任)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0年9月5日
第6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國防部
審理文件字號
(40)則副字第1507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無罪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周至柔
(參謀總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0年9月11日
第7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
審理文件字號
(40)安潔字第2866號
公訴人
蕭與規
辯護人
張元傑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無罪
同案被告
徐嘉發
、
吳炳浩
、
王俊鏗
、
趙硯臣
、
周雲龍
刑度與刑期
無罪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不適用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甘勵行
(審判官)
書記官
徐松泉
審理日期
民國40年9月11日
終審裁判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機關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
裁判年度
民國40年
裁判書字號
(40)安潔字第2866號
公訴人
蕭與規
辯護人
張元傑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無罪
同案被告
徐嘉發
、
吳炳浩
、
王俊鏗
、
趙硯臣
、
周雲龍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度與刑期
無罪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甘勵行
書記官
徐松泉
終審日期
民國40年9月11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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