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曾木根……先後吸收羅金成羅雨祥藍春盛林水清陳沙又指使陳沙吸收陳福添加入支部組織……藍春盛擔任組訓組長(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被告曾木根……於卅七年春至卅八年秋先後吸收被告潘弘杉林水清陳沙羅金成羅雨祥藍春盛加入……藍春盛擔任組訓組長(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自卅五年後曾犯等十名均先後參加共匪組織成立嘉義機務段支部迭開會議以破壞鐵路為目的從事為匪宣傳吸收份子等工作(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