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新竹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36)領字第 號
原始職業
業農
被起訴時年齡
39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于本年三月四日下午五廿時許公然聚眾至貓##派出所隊警員林國松實強暴(其他)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法(28條)、刑法(150條)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起訴日期
民國36年7月30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文件字號
(36)#字第69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首謀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

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個人之物交付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1年4月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法(28條)、刑法(151條)、刑法(346條1項)
審理人
徐啟謨(推事)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36年9月23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36)#字第69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首謀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

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與人恐嚇使人將個人之物交付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法(28條)、刑法(151條)、刑法(346條1項)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1年4月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終審日期
民國36年9月23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