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莒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中原機器漂染廠工人
被起訴時年齡
40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42)審一字第517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首謀公然聚衆施強暴脅迫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戒嚴法(8條1項3款)、刑法(150條)
審理人
周咸慶(審判官)
書記官
王蔭庭
審理日期
民國42年7月1日
審理機關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42)審一字第517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首謀公然聚衆施強暴脅迫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戒嚴法(8條1項3款)、刑法(150條)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王蔭庭
終審日期
民國42年7月1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