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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儀徵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省立高雄女中教員
被起訴時年齡
34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文件字號
(39)安澄字第1817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連續以文字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7條)、刑法(56條)
審理人
沈子誠(審判官)
書記官
徐松泉
審理日期
民國39年7月15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勁助字第538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係台灣省立高雄女中教員本年三月該校舉行反共抗俄宣誓公然拒絕宣誓同年五月在該校紀念週又對衆演講公開攻擊政府反對反共抗俄國策(以文字圖畫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者)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郭寄嶠(國防部副參謀總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39年7月30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文件字號
(39)安澄字第1817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連續以文字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不適用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7條)、刑法(56條)
審理人
沈子誠(審判官)
書記官
徐松泉
審理日期
民國39年7月30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39)安澄字第1817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連續以文字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7條)、刑法(56條)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徐松泉
終審日期
民國39年7月30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