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來安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42)屋角字第1844號
原始職業
中建軍艦帆纜二等兵
被起訴時年齡
28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惟被告思想不正(情節輕微而有感化必要者,交付感化)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呂秀亭
起訴日期
民國42年9月3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其他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42)屋疏字第2003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三年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思想不正(情節輕微而有感化必要者,交付感化)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
審理人
孫嘉祿(審判官)
書記官
陸漸
審理日期
民國42年9月29日
審理機關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42)屋疏字第2003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三年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陸漸
終審日期
民國42年9月29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