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愉於三十七年在台灣大學求學時由已迯往匪區之同學王惠明吸收參加匪幫組織曾以方向社掩護活動該社有流動圖書館全為反動書籍由其管理供人閱讀(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卅八年所謂「四六事件」參加遊行協助繕製標語之行為則自認不諱惟稱該方向社並無流動圖書館渠更無負責圖書館情事查該王惠明既已在逃而張璧坤所指其參加組織之語復近於揣測尚見確切未便遂以參加叛亂組織罪論處然查其所加入之方向社雖屬校方准許課外公開組織之機構但係匪諜學生藉以掩護身分而從事為匪活動之團體至其負責管理方向社之圖書一節……該被告侯愉參與其間固不能確認即屬匪諜分子然其思想不無染受毒素應予交付感化(情節輕微而有感化必要者,交付感化)
三十七年在台大農學院求學時曾參加該校公開組織方向社為社員惟該社為匪諜操縱並有活動圖書館多係左傾書籍為該侯愉負責管理惟尚無參加匪偽組織確証;於三十七年在台大農學院求學時即參加該校方向社為社員並管理流動圖書館多係左傾書籍三十八年曾參加「四六事件」遊行繕製標語照張璧坤自白書內稱「侯愉言行很可能是左傾份子」(其他)
發還復審(其他)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惟查被告侯愉於卅七八年間參加台灣大學社團「方向社」及卅八年四月六日台灣大學學生與台北市警察第四分局衝突事件被告侯愉亦曾參加遊行製貼標語等事實已為該被告所不否認而該「方向社」及「四六」學潮係匪諜學生所操縱主使及該被告平日所與交往之王惠民黃起尤亦係逃回大陸匪區之左傾份子均經張璧坤供證在卷業經台灣省警務處及本部保安處查明屬實被告思想傾匪應予交付感化(情節輕微而有感化必要者,交付感化)
於三十七八年間在台灣大學讀書時參加該校社團「方向社」惟該社為匪諜學生所操縱多係左傾書籍由被告管理三十八年四月六日台大及前師範學院學生受匪諜份子策動藉故向台北市第四警察局尋釁舉行示威遊行被告亦參加遊行因與匪諜份子王惠民等接近思想傾匪(情節輕微而有感化必要者,交付感化)
交付感化三年
惟查該被告侯愉於卅七年冬參加台大學生課外組織之方向社及卅八年三月卅一日台大並師院學生與台北市警察第四分局發生衝突擴展之所謂「四六事件」曾參加遊行幫製標語等事實已為該被告所不否認而方向社及四六事件經查明均係匪諜學生所操縱發動該被告侯愉既參加其間活動思想顯屬傾匪然其情節尚屬輕微(情節輕微而有感化必要者,交付感化)
交付感化
惟查該被告侯愉於卅七年冬參加台大學生課外組織之方向社及卅八年三月卅一日台大並師院學生與台北市警察第四分局發生衝突擴展而成之「四六事件」曾參加遊行幫製標語等事實已為該被告所不否認而方向社及四六事件經查明均係匪諜學生從中操縱發動該被告侯愉既參加其間活動思想顯屬傾匪然其情節尚屬輕微(情節輕微而有感化必要者,交付感化)
惟卷查本案已決犯張璧坤供詞及自白書指明被告侯愉係屬於在逃匪徒王惠民之匪黨組織並與該匪徒王惠民等在台灣大學公園路宿舍卅九室開會討論「學生運動的工作」於三十八年「四六」事件學生包圍台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之夜同王惠民很晚才回宿舍是夜且與盧秀如擬「告社會父老們書」並由侯愉負責發送……又查匪徒鍾世勳於離台時曾將信一封交與被告侯愉轉送至王志源該信內容係發展工作不要矦大陸命令並介紹張璧坤與王志源好好聯絡張璧坤已閱過等事實……該張璧坤並在其自白書內繪有組織系統圖表標明被告侯愉為王匪惠民所領導以台灣大學「方向社」為中心活動準此以論足見被告侯愉參加叛亂組織極為明顯(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惟卷查本案已決犯張璧坤供詞及自白書指明被告侯愉係屬於在逃匪徒王惠民之匪黨組織並與該匪徒王惠民等在台灣大學公園路宿舍卅九室開會討論「學生運動的工作」於三十八年「四六」事件學生包圍台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之夜同王惠民很晚才回宿舍是夜且與盧秀如擬「告社會父老們書」並由侯愉負責發送……又查匪徒鍾世勳於離台時曾將信一封交與被告侯愉轉送至王志源該信內容係發展工作不要矦大陸命令並介紹張璧坤與王志源好好聯絡張璧坤已閱過等事實……該張璧坤並在其自白書內繪有組織系統圖表標明被告侯愉為王匪惠民所領導以台灣大學「方向社」為中心活動準此以論足見被告侯愉參加叛亂組織極為明顯(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係台北市林業試驗所技佐三十七年入台大肄業同年冬即參加該校學生所組織之「方向社」經原審訊明以該社係為匪宣傳攻擊政府為目的且為匪諜學生所操縱顯與匪黨有關之叛亂組織(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於三十七年冬在台灣大學與另案已決叛徒盧秀如等參加該校方向社編刊「方向導報」攻擊政府為匪宣傳並在該社負責管理圖書其中列有左傾書籍供人閱讀且曾參加「四六事件」示威遊行幫製標語(預備或陰謀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甲案:照國防部所擬該被告侯愉曾參加台大方向社為社員以該社出版之方向導報為匪宣傳即認為叛亂組織按參加叛亂組織罪處徒刑十年(其他)
乙案:照審核意見以原判所用罪名尚有斟酌並以第3項所陳理由應以陰謀意圖顛覆政府罪論處發還更審報核(其他)
於三十四年就讀瀋陽中正大學先修班時閱讀匪書思想傾匪迨三十七年夏來台考入台大農學院常與左傾學生來往思想益受影響三十八年三月與王惠民等在台大宿舍開會討論「學生運動的工作」以學運實現其顛覆政府理想迄未自首認其犯意仍在繼續狀態中(預備或陰謀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陰謀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
其餘部份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