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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新化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國防部少將參議
被起訴時年齡
41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40)則判字第263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連續洩漏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消息

行使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

其餘部份無罪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法(132條1項)、刑法(56條)、刑法(213條)、刑法(216條)
審理人
徐祖詒(審判長)、曹福林(審判官)、曾振(審判官)、宋膺三(審判官)、王金嶽(審判官)
書記官
李振超
審理日期
民國40年1月26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機秘(乙)第9832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上簽陳輔漢於通訊時,告知張玉惠有關各首要行動,及軍隊駐地,整編情形。(其他)

朦報請卹以明知不實事項登載於公文書(其他)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不同意,有提出刑度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劉士毅(總統府參軍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0年3月6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機秘(乙)第9832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不同意,有提出刑度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蔣中正(總統)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0年3月17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乾瑞40147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俞濟時(總統府第二局局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0年3月19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40)則判字第263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連續洩漏關于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消息

行使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

其餘部份無罪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不適用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法(132條1項)、刑法(56條)、刑法(213條)、刑法(216條)
審理人
徐祖詒(審判長)、曹福林(審判官)、曾振(審判官)、宋膺三(審判官)、王金嶽(審判官)
書記官
李振超
審理日期
民國40年3月22日
審理機關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40)則判字第263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連續洩漏關于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消息

行使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

其餘部份無罪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法(132條1項)、刑法(56條)、刑法(213條)、刑法(216條)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李振超
終審日期
民國40年3月22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