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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黃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40)穌穆起字第834號
原始職業
海軍士兵學校學兵
被起訴時年齡
24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參加匪方自衛團青救會文教委員醫藥聯合會等組織……卅七年八月考入本軍士校後,未能將參加匪方組織情形坦白自首(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張選青
起訴日期
民國40年11月23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41)風正字第0515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法(100條1項)、陸海空軍刑法(16條)
審理人
劉義光(審判長)、史元培(審判官)、陳書茂(審判官)
書記官
陸漸
審理日期
民國41年2月19日
審理機關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41)風正字第0515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法(100條1項)、陸海空軍刑法(16條)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陸漸
終審日期
民國41年2月19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