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黃岩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肥料公司技工
被起訴時年齡
23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文件字號
(41)安潔字第1364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5條)、刑法(12條)
審理人
王名馴(審判官)
書記官
杜蔭桐
審理日期
民國41年4月21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防隆字1299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被告柯元耀現年廿二歲於民國卅六年在原籍浙江黃岩經章匪德華吸收加入匪黨組織常與其他叛徒集合聽章匪及一不知姓名之老頭子宣講叛國言論又曾受匪黨指示為同黨柯友山競選參議員并介紹柯元仁柯元孝加入匪黨卅七年來台匪黨曾指示其乘機宣傳匪黨主義吸收黨羽以無適當人選迄未著手僅於同年下半年由台銀二次匯款舊台幣三千元及五千元與章德華為匪黨費用旋即停止活動(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周至柔(參謀總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1年6月24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暫無資料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柯元耀一名現年廿二歲其於卅六年在浙江原籍加入匪黨卅七年來台在肥料公司任技工除曾匯交黨費外並無其他活動……經核柯元耀以參加叛亂罪處無期徒刑甚合似可照准(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桂永清(總統府參軍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1年7月8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機秘(乙)第72-036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不同意,有提出刑度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蔣中正(總統)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1年8月6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克瑞字第1972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車蕃如(總統府第二局局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1年8月7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防隆1654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包啟黃(國防部軍法局局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1年8月13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文件字號
(41)安潔字第1364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不適用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
審理人
王名馴(審判官)
書記官
杜蔭桐
審理日期
民國41年8月13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41)安潔字第1364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杜蔭桐
終審日期
民國41年8月6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