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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檢索
吳祥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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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吳祥運
性別
男
出生年(西元)
1922
籍貫(省)
山東
籍貫(縣、市)
蓬萊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審判流程圖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海軍陸戰隊前二團二營特種兵器排上等兵代副班長
被起訴時年齡
31歲
同案被告
暫無資料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暫無資料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暫無資料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第2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海軍各單位 (海軍陸戰隊、駐港、艦隊)
審理文件字號
(42)平行字第268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許鄧岱竣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戒嚴地域無故離去職役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5年、
褫奪公權
3年
財產沒收
無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陸海空軍刑法(93條0項2款)、刑法(59條)、懲治叛亂條例(5條)
審理人
陳書茂
(審判長)、
李繼宗
(審判官)、
胡紹德
(審判官)
書記官
李法正
審理日期
民國42年12月21日
終審裁判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機關
海軍各單位 (海軍陸戰隊、駐港、艦隊)
裁判年度
民國42年
裁判書字號
(42)平行字第268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許鄧岱竣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戒嚴地域無故離去職役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陸海空軍刑法(93條0項2款)、刑法(59條)、懲治叛亂條例(5條)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5年
財產沒收
無
終審審理人
陳書茂
、
李繼宗
、
胡紹德
書記官
李法正
終審日期
民國42年12月21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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