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43)篤晶字第0299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
依法拘禁之人脫逃
故意陷害誣告他人意圖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同案被告
財產沒收
無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10條1項)、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刑法(214條)、刑法(216條)、刑法(161條1項)、刑法(55條)、刑法(59條)
書記官
葉桐封
審理日期
民國44年3月15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44)理琦字第1003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係該部第一署少校參謀前於卅七年任南通團管區上尉部員時因辦理兵役收受賄賂經江蘇軍管區判處有期徒刑十年發交上海監獄執行中乘隙脫逃(其他)
三十九年十月在台報請恢復軍職又於官籍表內偽填卅三四年任前第十二軍連長副營長卅七年任第一綏靖區中隊長等職並使用他人偽造之前第十二軍日日命令以為證明使各級主管公務員為之登記核敘官階(其他)
嗣因匪嫌被押復向該部誣告前軍校教官訾鐵漢為匪諜潛台活動等情(其他)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俞大維(國防部部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4年4月15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43)篤晶字第299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
依法拘禁之人脫逃
故意陷害誣告他人意圖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同案被告
財產沒收
無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不適用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10條1項)、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刑法(214條)、刑法(216條)、刑法(161條1項)、刑法(55條)、刑法(59條)
書記官
葉桐封
審理日期
民國4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