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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檢索
蔡木勝
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蔡木勝
性別
男
出生年(西元)
1927
籍貫(省)
臺灣省
籍貫(縣、市)
臺中市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審判流程圖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報務員
被起訴時年齡
29歲
同案被告
林標桂
、
許樹懋
、
林清筠
、
張獻
、
林哲卿
、
邱阿寬
、
劉大闢
、
林崑鑽
、
張萬田
、
袁柏曙
、
李子楨
、
陳文雄
、
洪慶安
、
張瑞芳
、
張青森
、
楊輝榮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暫無資料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暫無資料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第2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
審理文件字號
(43)審3字第118號
公訴人
張幼文
辯護人
羅鎮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無罪
同案被告
林標桂
、
許樹懋
、
林清筠
、
張獻
、
林哲卿
、
邱阿寬
、
劉大闢
、
林崑鑽
、
張萬田
、
袁柏曙
、
李子楨
、
陳文雄
、
洪慶安
、
張瑞芳
、
張青森
、
楊輝榮
刑度與刑期
無罪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范明
(審判長)、
周咸慶
(審判官)、
王名馴
(審判官)
書記官
劉齊
審理日期
民國44年12月15日
終審裁判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機關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
裁判年度
民國43年
裁判書字號
(43)審3字第118號
公訴人
張幼文
辯護人
羅鎮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無罪
同案被告
林標桂
、
許樹懋
、
林清筠
、
張獻
、
林哲卿
、
邱阿寬
、
劉大闢
、
林崑鑽
、
張萬田
、
袁柏曙
、
李子楨
、
陳文雄
、
洪慶安
、
張瑞芳
、
張青森
、
楊輝榮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度與刑期
無罪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范明
、
周咸慶
、
王名馴
書記官
劉齊
終審日期
民國44年12月31日
判決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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