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臺南市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書字號
(80)偵緝字第9號
原始職業
被起訴時年齡
56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查被告參加「台獨聯盟」組織,並為該聯盟總部主席,意圖以暴力推動台灣獨立、竊據國土、顛覆政府,且指使該聯盟成員王幸男實施上述之暴力活動,顯已達於著手實行之程度,並應負首謀之罪責(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法(100條1項)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雷曉芸
起訴日期
民國81年1月17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81)訴字第1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共同殺人未遂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法(28條)、刑法(271條2項)、刑法(271條1項)、刑法(55條)、刑法(26條)、中華民國七十七年罪犯減刑條例(4條2項)、中華民國七十七年罪犯減刑條例(2條1項2款)
審理人
戴中流(審判長法官)、謝俊雄(法官)、賴忠星(法官)
書記官
葉炳宏
審理日期
民國81年6月11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81)台上字第4756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原判決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撤銷判決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林永謀(審判長法官)、紀俊乾(法官)、劉敬一(法官)、林增福(法官)、張淳淙(法官)
書記官
李嘉義
審理日期
民國81年9月23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81)訴更(一)字第4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無罪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不適用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尤豐彥(審判長法官)、李璋鵬(法官)、陳義仲(法官)
書記官
莊俊亨
審理日期
民國82年3月22日
審理機關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81)訴更(一)字第4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無罪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莊俊亨
終審日期
民國82年3月22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