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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高雄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52)良訴字第026號
原始職業
陸軍第十九師五十六團三營九連一等兵
被起訴時年齡
24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於民國五十一年九月二十七日上午九時許在小金門后宅公路旁公共廁所內牆壁上以紅色風化瓦片書寫「共產組織小金門共產主義萬萬歲」反動文字(以文字圖畫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者)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劉豐秋
起訴日期
民國52年7月19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52)良判字第031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3年6月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7條)、刑法(59條)
審理人
林東森(審判官)
書記官
向學壽
審理日期
民國52年8月6日
審理機關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52)良判字第031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7條)、刑法(59條)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3年6月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向學壽
終審日期
民國52年8月26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