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萬岡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獨立偵察大隊第四中隊三等一級醫務士官長
被起訴時年齡
38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文件字號
(52)審理字第54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侵占對於公務上所持有之物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7條)、刑法(336條1項)、刑法(56條)、刑法(59條)、刑法(55條)
審理人
胡式我(審判長)、黃忠渠(審判官)、葛通和(審判官)
書記官
汪景飛
審理日期
民國52年11月20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52)審理字第54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侵占對於公務上所持有之物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7條)、刑法(336條1項)、刑法(56條)、刑法(59條)、刑法(55條)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汪景飛
終審日期
民國52年11月20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