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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檢索
羅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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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羅祖建
性別
男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湖南
籍貫(縣、市)
新寧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審判流程圖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海軍陸戰隊司令部士官學校上士文書
被起訴時年齡
35歲
同案被告
暫無資料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暫無資料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暫無資料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第2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海軍各單位 (海軍陸戰隊、駐港、艦隊)
審理文件字號
(54)洲法厦字第200號
公訴人
盧奇南
辯護人
潘耀華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連續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10年、
褫奪公權
5年
財產沒收
無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7條)、刑法(56條)
審理人
李明德
(審判長)、
甘應文
(審判官)、
樓厦
(審判官)
書記官
王智根
審理日期
民國54年8月20日
終審裁判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機關
海軍各單位 (海軍陸戰隊、駐港、艦隊)
裁判年度
民國54年
裁判書字號
(54)洲法厦字第200號
公訴人
盧奇南
辯護人
潘耀華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連續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7條)、刑法(56條)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10年
財產沒收
無
終審審理人
李明德
、
甘應文
、
樓厦
書記官
王智根
終審日期
民國54年8月20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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