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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箇舊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書字號
(56)聲字第02號
原始職業
本部化學兵處三O六一浸染處理連上士作業士兵
被起訴時年齡
39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被告鄢學興……在花蓮玉里醫院住院病房內先後發表不法言論……「我現在吃老蔣喝老蔣靠老蔣日老蔣」、「我對中華民國已失去信心我被政府判刑考取候補軍官而不給我去現在只有唱反調」……(情節輕微而有感化必要者,交付感化)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黃興國
起訴日期
民國56年9月5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其他
審理文件字號
(56)裁字第026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三年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被告鄢學興……在花蓮玉里醫院住院中先後發表不法言論……「我現在吃老蔣喝老蔣靠老蔣X老蔣」、「我對中華民國已失去信心被政府判刑考取候補軍官而不給我去現在只有唱反調」……(情節輕微而有感化必要者,交付感化)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
審理人
江振業(審判長)、廖永鍾(審判官)、鍾才三(審判官)
書記官
劉廣興
審理日期
民國56年10月2日
審理機關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56)裁字第026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三年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劉廣興
終審日期
民國56年10月2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