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64)警檢訴字第192號
原始職業
工
被起訴時年齡
47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鄒滋樹因收聽匪播,思想傾匪,自民國六十三年九月至本(六十四)年七月間,在台北市新生南路二段六十九巷十弄八號之二樓住宅,經常向房東鄒德貴及同租該樓之房客黃正良、許辰、高少鵬等人,公然發表「大陸共產黨現在勢力強大」、「台灣政府快要垮台了」、「毛澤東是世界偉人」等利匪謬論,案經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查覺,解送到部偵辦。(以文字圖畫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者)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7條)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劉錦樹
起訴日期
民國6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