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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道縣
畢業學校
陸軍軍士隊七期畢業
起訴書字號
(64)警檢訴字第192號
原始職業
被起訴時年齡
47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鄒滋樹因收聽匪播,思想傾匪,自民國六十三年九月至本(六十四)年七月間,在台北市新生南路二段六十九巷十弄八號之二樓住宅,經常向房東鄒德貴及同租該樓之房客黃正良、許辰、高少鵬等人,公然發表「大陸共產黨現在勢力強大」、「台灣政府快要垮台了」、「毛澤東是世界偉人」等利匪謬論,案經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查覺,解送到部偵辦。(以文字圖畫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者)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劉錦樹
起訴日期
民國64年10月17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文件字號
(64)諫判字第61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連續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7條)、刑法(56條)、刑法(59條)
審理人
傅國光(審判官)
書記官
張雄英
審理日期
民國64年12月1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64)諫判字第61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連續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7條)、刑法(56條)、刑法(59條)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張雄英
終審日期
民國64年12月13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