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年參加匪偽學習研究匪偽書刊,接受匪偽講解理論,並將農民銀行衢縣辦事處所有財物交付匪幫,於三十九年十一月間,受匪偽華東區軍政委員會秘書長吳匪克堅之命,派遣來台,其所負任務,一為策反財經界人士,一為蒐集財經情報,雖據供策反工作,尚未進行,但既於四十一年年底至四十三年三月間,先後蒐集我財經情報六次,均分別用密語書寫轉寄匪方(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於大陸陷匪前,任中國農民銀行杭州分行副理,兼衢縣辦事處主任等職,三十八年五月,匪竊據衢縣後,匪第三野戰軍匪幹彭某命其召集衢縣中國交通、農民等銀行負責人晤面飭準備將財產交匪事宜,被告乃於同月底將中國農民銀行杭州分行衢州辦事處所有現金帳冊財物,交與匪方……於三十九年十一月間,與匪勾結,主動要求匪蘇北區經濟行政高級匪幹楊在泮,建議匪方以其長兄戴銘禮……與我財經界人士之舊關係,派其來台刺探財經消息,經楊匪陪同往晤……吳匪克堅,吳表首肯……由吳交付任務,策反我財經界人士,搜集我財經情報……並約定各項代用名稱,及指定轉信人為香港蔡濯堂(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於四十年元月抵達香港,在港期間又與蔡濯堂約定通信方法……四十一年十月來台後,曾訪我財經界高級人士……先後六次以約定方式將我財政收支預算決算,新台幣發行情形及準備保證金情報寄往香港。四十二年秋,蔡濯堂曾遣一王姓船員帶交港幣五百元,供繼續搜集情報之用。四十三年三月……停止活動。五十一年三月,將衢縣農行辦事處財產交匪方,及在上海覓職情形、辦理反共自覺表白,而將匪派其來台及為匪活動等情形秘而不宣等(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任中國農民銀行杭州分行副理,兼衢縣辦事處主任等職,卅八年五月,匪竊據衢縣後,戴銘允即將該處現金賬冊財物等交付匪方……於三十九年十一月間,與匪勾結,主動要求匪蘇北區經濟行政高級匪幹楊在泮,建議匪方以其長兄戴銘禮……與我財經界人士之舊關係,派其來台刺探財經消息,經楊匪陪同往晤……吳匪克堅,吳表首肯……由吳交付任務,策反我財經界人士,搜集我財經情報……並約定各項代用名稱,及指定轉信人為香港蔡濯堂……於四十年元月抵達香港,在港期間又與蔡濯堂約定通信方法……四十一年十月來台後,曾訪我財經界高級人士(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四十年十二月至四十三年三月,先後六次以約定方法將我財政總收支預決算,新台幣發行情形及準備保證金情報寄往香港。四十二年秋,蔡濯堂曾遣一王姓船員帶交港幣500元,供繼續搜集情報之用。四十三年三月……停止活動。五十一年三月,雖曾辦理反共自覺表白,但僅填報將衢縣農行辦事處財產交匪方及在上海覓職情形,至於受匪派來台及為匪活動等部份秘而不宣(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