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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檢索
李新欉
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李新欉
性別
男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暫無資料
籍貫(縣、市)
暫無資料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審判流程圖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檢視影像
起訴機關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
起訴書字號
(63)警檢處字第050號、(63)洵伸字第0034號
原始職業
暫無資料
被起訴時年齡
同案被告
朱清保
、
葉榮義
、
陳玉珍
、
葉阿口
、
兪朱尚
、
葉長
、
王平蟻
、
孫德永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不起訴
起訴檢察官
關鴻謨
書記官
郭同奇
起訴日期
民國62年12月31日
終審裁判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機關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
裁判年度
民國63年
裁判書字號
(63)警檢處字第050號、(63)洵伸字第0034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朱清保
、
葉榮義
、
陳玉珍
、
葉阿口
、
兪朱尚
、
葉長
、
王平蟻
、
孫德永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關鴻謨
書記官
郭同奇
終審日期
民國62年12月31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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