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金山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陸軍第九十三師九七四部隊三營七連上等兵
被起訴時年齡
30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文件字號
(45)法審字第35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連續傳播不實之消息足以搖動人心

其餘部份無罪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3年6月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6條)、刑法(56條)、刑法(59條)
審理人
徐志公(審判長)、陳力吾(審判官)、曹漢英(審判官)
書記官
余吏平
審理日期
民國45年8月30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45)法審字第35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連續傳播不實之消息足以搖動人心

其餘部份無罪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6條)、刑法(56條)、刑法(59條)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3年6月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余吏平
終審日期
民國45年8月30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