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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械交付叛徒
連續參加叛亂之集會
被告蔡士陳係浙江玉環干江鄉居民自該縣淪匪後於卅九年十二月至四十年二月充任該鄉第十二村偽副村長參加公審會兩次並迫繳鮑少華之步槍兩枝短槍一枝交付匪徒同年八月二十日被我突擊部隊俘獲被告發送案(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被告蔡士陳浙江玉環干江鄉人該縣淪陷充任該鄉副村長參加公審會兩次並迫繳鮑少華槍枝交付匪徒三十九年8/20被我突擊部隊俘獲(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